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程序指南-第一节

十一 25th, 2008 | Posted by | Filed under 工程管理

第一节 工程项目中的各参与方

一个工程项目的具体参与方非常之多,具体的种类、数目和参与方式与很多因素相关,如项目的规模大小、项目所在的国家、项目的投资方式和项目采用的合同形式等。

项目的全寿命过程包括了从项目立项、

设计、招标、施工到收尾和使用的全部过程,本书所涉及的内容主要是项目从招投标到项目建设的全部过程,同时也会对项目立项和设计过程进行简单的介绍,但是最主要的是建设的过程,因此本节将主要针对建设过程中的各参与方,另外,由于本系列的主要目的是介绍工程承包合同的运作,所以这里所涉及到的各方也是和工程承包合同关系最密切的各个参与方,一些其它的机构比如银行、保险公司等,虽然和工程建设也密切相关,但是那是另外一个范畴的概念,和工程合同的直接关系较小,所以不在这里介绍,但是在本系列中有可能会有所涉及。

另外,虽然本节介绍的各方是针对的建设过程,但是由于其中很多方都会涉及到其它过程,比如业主,他是一直包含在工程项目中的,再如建筑师、工程师、工料测量师等,是从设计前期就开始介入工程项目的。

由于项目的规模、类型各不相同,而不同地区,不同国家采用的合同范本又各不相同,所以不同项目中的参与方都存在这样那样的差别,而由于命名的不同,对于职责类似的岗位,不同的合同的叫法也各不相同,而在不同的地区,采用不同的合同范本时,即使是叫做同一个名字,其职责可能也千差万别。比如,对于FIDIC中所称的工程师(Engineer),在英国的一般合同中,如JCT,则称之为建筑师(Architect),还有的合同中,又称之为合同管理师(Contract Administrator),而在很多的合同中,又不会在合同中要求指定建筑师或者是工程师,而是由业主代表(Employer’s Representative)来行使相应的权力。

一般而言,在一个工程项目中涉及到的主要有以下一些参与方:

业主(Employer)

承包商(Contractor)

业主代表(Employer’s Representative)

合同管理师(Contract Administrator)

技术咨询师(Consultants)

工料测量师(Quantity Surveyor)

业主的英文为Employer,在不同的合同中也可能称为Client, Owner, Developer, Authority,在一个工程合同中,业主是合同的发包方,他发包工程给承包商,同时给业主支付工程款。需要注意的是,一个工程项目中,业主未必就是最后的项目拥有者,而且也不必然是项目的投资者。

承包商(Contractor)是工程项目中在建设过程中的主要角色,他为业主方实施项目,同时取得相应的工程款。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承包商承担的责任和扮演的角色也各不相同,常见的形式是传统的总承包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业主完成设计工作然后进行招标和发包工程,一般工程是发包给一个总承包商,总承包商自己实施部分工作,同时将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工程分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商,业主出于一些原因的考虑,可能会在工程中指定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也可能直接供应部分材料。

业主代表(Employer’s Representative),在很多国际工程合同中,在合同中都会指定业主代表,代表业主对建筑师,咨询师,工料测量师和承包商等进行管理,通常其职责可能会涉及到监督和协调以上提到各个参与方、跟踪和监督项目的进度、发出变更通知、确认承包商的索赔、工期延长和费用,通常而言。需要说明一点的是,业主代表的权力和职责必须要在合同中写明,他只具有合同中赋予他的权力。在一些合同形式中,如FIDIC、ICE和JCT等合同范本中,为了保证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公平,通常并不在合同中指定业主代表,而是指定独立的第三方来实施类似于业主代表的权力,如批准承包商的文件、发出指示或变更、确定承包商的索赔等等。在FIDIC和ICE中这一角色称为工程师(Engineer),在JCT合同中则称为建筑师(Architect),当采用这种方式时,对于承包商来说要更加公平一些。

在一个工程项目中,一般业主方面的管理团队会包含三个方面的人员,合同管理(Contract Administrator),技术管理(Consultants)和造价管理(Quantity Surveyor),这三个方面的人可能是分别聘用三个专业公司为其管理,也有可能其中多项功能是由一家来执行的,而从合同关系上来说,可能这些咨询机构不会在合同中提到,他们是作为业主代表的助理来辅助业主代表工作,如在中建总公司承包的棕榈岛800套别墅项目中,合同中指定了业主代表,业主代表是来自业主公司Nakheel的雇员,同时在业主代表之下又有项目管理公司(Project Manager)Hill International和咨询公司(Consultants)KEO,前者负责项目管理和合同事宜以及承包商请款的审核等,而后者主要负责承包商技术文件审批、现场质量控制和验收等,当然其也辅助负责进度的控制和请款审核等事宜,在合同程序上,涉及合同事宜的信函等是发送给Hill International,而技术文件如图纸、方案和RFI、Inspection Request是提交给KEO。也有可能是合同中指定的咨询师,如按照FIDIC或者是JCT中指定的工程师或者是建筑师,则具有根据合同规定行使其职责的权力,而他们也会同时负责上面提到的这几项职责中的一项或者是多项。

另外,在工程合同中,另外一个比较常见的情况是指定分包(Nominated sub-contractor),这类分包是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的与工程实施或者是货物采购相关的分包商,通常的情况是在招标文件中指定,这类分包商并不是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而是与总承包商签订合同,并由总承包商协调和管理,这类分包商往往与业主或者是工程师关系密切,很多指定分包商可能在工程的设计阶段就会介入工程,比承包商要早的多。由于这些原因,承包商对于这类分包商的控制往往会比较困难,而且也经常引发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责任归属问题,所以指定分包商是合同管理中一个比较重要也比较困难的课题。

前面已经提到过,根据具体的合同,各种项目的参与方和具体的职责都会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关于合同中的各种参与方的描述很容易引起混乱,为了更加清晰的理解,最后我们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以使读者能够更加直观的理解这一问题。

这个例子是中东××项目,项目的业主是中东某产油国的一个王室成员,合同采用的FIDIC99版红皮书,但是进行了修改,其中并没有工程师这一角色,而是代之以业主代表,本项目中所指定的业主代表是王室直接的雇员,在业主代表之下,有三家专业的咨询公司,分别称之为项目经理(Project Manger),主要负责承包商的进度控制、监督,和承包商之间的合同事宜,咨询师(Consultants),主要是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批和现场质量控制和验收,工料测量师(Quantity Surveyor),负责承包商的请款的审核等。在文件来往程序上,所有的正式合同信函,承包商都是发送给业主代表,实质上的处理者都是项目经理,包括请款的文件也是发送给业主代表,所有的技术文件如图纸、方案、验收单等,都是发送给咨询师,在在业主这些咨询师之间,就是项目经理辅助业主代表负责这些合同事宜的协调,比如当他们受到了承包商的请款文件,他们就会再转发给工料测量师,工料测量师完成后再发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则起草相关文件经业主代表审核后以业主代表名义发送给承包商。

本项目的各个参与方的合同关系和工作来往关系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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