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rss version="2.0"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
	xmlns:wfw="http://wellformedweb.org/CommentAPI/"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xmlns:atom="http://www.w3.org/2005/Atom"
	xmlns:sy="http://purl.org/rss/1.0/modules/syndication/"
	xmlns:slash="http://purl.org/rss/1.0/modules/slash/"
	>

<channel>
	<title>PMER BLOG&#187; fidic</title>
	<atom:link href="http://www.pmer.org/tag/fidic/feed" rel="self" type="application/rss+xml" />
	<link>http://www.pmer.org</link>
	<description>pmer.org关注与土木工程相关之科研、管理、互联网及职业发展</description>
	<lastBuildDate>Sat, 21 Aug 2010 15:44:17 +0000</lastBuildDate>
	<language>en</language>
	<sy:updatePeriod>hourly</sy:updatePeriod>
	<sy:updateFrequency>1</sy:updateFrequency>
	<generator>http://wordpress.org/?v=3.0</generator>
		<item>
		<title>FIDIC99索赔条款汇总</title>
		<link>http://www.pmer.org/fidic99%e7%b4%a2%e8%b5%94%e6%9d%a1%e6%ac%be%e6%b1%87%e6%80%bb.html</link>
		<comments>http://www.pmer.org/fidic99%e7%b4%a2%e8%b5%94%e6%9d%a1%e6%ac%be%e6%b1%87%e6%80%bb.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11 Mar 2010 04:35:28 +0000</pubDate>
		<dc:creator>PM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工程管理]]></category>
		<category><![CDATA[fidic]]></category>
		<category><![CDATA[国际工程]]></category>
		<category><![CDATA[索赔]]></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pmer.org/?p=1426</guid>
		<description><![CDATA[合同第1.9款，延误的图纸或指示，规定了承包商可以根据20.1款索赔工期和成本及利润。 合同第2.1款，现场进入权，规定了当业主没有及时给予承包商及时的进入和占有的权利，承包商可以根据第20.1款索赔工期和成本及利润。 合同第4.7款关于放线的规定，如果承包商由于基准中的某项错误导致延误和费用增加，承包商有权根据合同20.1款进行索赔，可以索赔工期和成本及利润。 合同第4.12款，不可预见的物理条件，规定可以根据20.1款索赔工期和成本。 合同第4.24款，化石，规定可以根据20.1款索赔工期和成本。 合同第7.4款，附加试验，可以根据20.1款索赔工期和成本。 另外，合同的8.4款专门规定了可以给予工期延长的情况： 1.       变更或合同中某项工作量的显著变化。 2.       根据合同条款，有权获得延长的原因。 3.       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 4.       由于流行病或政府行为造成可用的人员或货物的不可预见的短缺。 5.       由雇主、雇主人员、或在现场的雇主的其它承包商所造成或引起的任何延误、妨碍或阻碍。 合同的第8.5款则规定了对于当局造成的延误，承包商能够获得工期延长。 8.9则规定了，业主暂停施工的后果，承包商可以根据20.1款索赔工期和成本。 合同9.2款规定了业主延误试验的情况，可根据7.4和10.3款索赔。 10.3款，业主对竣工试验干扰，承包商可以索赔工期和成本及利润。 13.7款，因法律改变的调整，可以根据20.1款索赔工期和成本。 14.8款，延误的付款，可以按照高出所在国中央银行贴现率的三个点计算，按照14.7款的规定中应该的支付日期开始计算。 16.1款，由于业主延误支付工程款，承包商在通知业主后暂停施工的，可以根据20.1款索赔工期和成本及利润。 第17.3款规定业主的风险包括了： 1.       战争、敌对行为（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2.       工程所在国内的叛乱、恐怖主义、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3.       承包商人员及承包商和分包商的雇员以外的人员在工程所在国内的暴乱、**动或混乱， 4.       工程所在国的战争军火、爆炸物资、电离辐射或放射性引起的污染，但可能由承包商使用此类军火、炸药、辐射或放射性引起的除外， 5.       由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飞行装置所产生的压力波 6.       除合同规定以外雇主使用或占有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 7.       由雇主人员或雇主对其负责的其他人员所作的工程任何部分的设计 8.       不可预见的、或不能合理预期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已采取适宜预防措施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在第17.4规定了，如果又以上雇主风险引起延误和增加费用，承包商可以根据20.1款索赔工期和成本，其中6，7项同时能索赔利润。 19.1不可抗力的规定： a. 一方无法控制的， b. 该方在签订合同前，不能对之进行合理准备的， c. 发生后，该方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的， d．不能主要归因于其它方的。 符合以上条件后，不可抗力可以包括但是不限于下列各种异常事件或情况： （i）    战争、敌对行为（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为， （ii）  叛乱、恐怖主义、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iii） 承包商人员和承包商及其分包雇员以外的人员的**动、喧闹、混乱、罢工或停工， （iv） 战争军火、爆炸物资、电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但可能因承包商使用此类军火、炸药、辐射或放射性引起的除外 （v）  自然灾害，如地震、飓风、台风或火山活动 19.4规定，对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承包商有权根据20.1款索赔工期，对于(i)到(iv)的内容，并且(ii)到(iv)的内容是发生在工程所在国的，承包商可以索赔成本。]]></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合同第1.9款，延误的图纸或指示，规定了承包商可以根据20.1款索赔<strong>工期</strong>和<strong>成本及利润</strong>。</p>
<p>合同第2.1款，现场进入权，规定了当业主没有及时给予承包商及时的进入和占有的权利，承包商可以根据第20.1款索赔<strong>工期</strong>和<strong>成本及利润</strong>。<span id="more-1426"></span></p>
<p>合同第4.7款关于放线的规定，如果承包商由于基准中的某项错误导致延误和费用增加，承包商有权根据合同20.1款进行索赔，可以索赔<strong>工期</strong>和<strong>成本及利润</strong>。</p>
<p>合同第4.12款，不可预见的物理条件，规定可以根据20.1款索赔<strong>工期</strong>和<strong>成本</strong>。</p>
<p>合同第4.24款，化石，规定可以根据20.1款索赔工期和<strong>成本</strong>。</p>
<p>合同第7.4款，附加试验，可以根据20.1款索赔<strong>工期和成本</strong>。</p>
<p><strong>另外，合同的8.4</strong><strong>款专门规定了可以给予工期延长的情况：</strong></p>
<p>1.       变更或合同中某项工作量的显著变化。</p>
<p>2.       根据合同条款，有权获得延长的原因。</p>
<p>3.       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p>
<p>4.       由于流行病或政府行为造成可用的人员或货物的不可预见的短缺。</p>
<p>5.       由雇主、雇主人员、或在现场的雇主的其它承包商所造成或引起的任何延误、妨碍或阻碍。</p>
<p><strong>合同的第8.5</strong><strong>款则规定了对于当局造成的延误，承包商能够获得工期延长。</strong></p>
<p>8.9则规定了，业主暂停施工的后果，承包商可以根据20.1款索赔<strong>工期和成本</strong>。</p>
<p>合同9.2款规定了业主延误试验的情况，可根据7.4和10.3款索赔。</p>
<p>10.3款，业主对竣工试验干扰，承包商可以索赔<strong>工期</strong>和<strong>成本及利润</strong>。</p>
<p>13.7款，因法律改变的调整，可以根据20.1款索赔<strong>工期</strong>和<strong>成本</strong>。</p>
<p>14.8款，延误的付款，可以按照高出所在国中央银行贴现率的三个点计算，按照14.7款的规定中应该的支付日期开始计算。</p>
<p>16.1款，由于业主延误支付工程款，承包商在通知业主后暂停施工的，可以根据20.1款索赔<strong>工期</strong>和<strong>成本及利润</strong>。</p>
<p>第17.3款规定业主的风险包括了：</p>
<p>1.       战争、敌对行为（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p>
<p>2.       工程所在国内的叛乱、恐怖主义、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p>
<p>3.       承包商人员及承包商和分包商的雇员以外的人员在工程所在国内的暴乱、**动或混乱，</p>
<p>4.       工程所在国的战争军火、爆炸物资、电离辐射或放射性引起的污染，但可能由承包商使用此类军火、炸药、辐射或放射性引起的除外，</p>
<p>5.       由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飞行装置所产生的压力波</p>
<p>6.       除合同规定以外雇主使用或占有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p>
<p>7.       由雇主人员或雇主对其负责的其他人员所作的工程任何部分的设计</p>
<p>8.       不可预见的、或不能合理预期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已采取适宜预防措施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p>
<p>在第17.4规定了，如果又以上雇主风险引起延误和增加费用，承包商可以根据20.1款索赔<strong>工期</strong>和<strong>成本</strong>，其中6，7项同时能索赔<strong>利润</strong>。</p>
<p>19.1不可抗力的规定：</p>
<p>a. 一方无法控制的，</p>
<p>b. 该方在签订合同前，不能对之进行合理准备的，</p>
<p>c. 发生后，该方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的，</p>
<p>d．不能主要归因于其它方的。</p>
<p>符合以上条件后，不可抗力可以包括但是不限于下列各种异常事件或情况：</p>
<p>（i）    战争、敌对行为（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为，</p>
<p>（ii）  叛乱、恐怖主义、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p>
<p>（iii） 承包商人员和承包商及其分包雇员以外的人员的**动、喧闹、混乱、罢工或停工，</p>
<p>（iv） 战争军火、爆炸物资、电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但可能因承包商使用此类军火、炸药、辐射或放射性引起的除外</p>
<p>（v）  自然灾害，如地震、飓风、台风或火山活动</p>
<p>19.4规定，对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承包商有权根据20.1款索赔<strong>工期</strong>，对于(i)到(iv)的内容，并且(ii)到(iv)的内容是发生在工程所在国的，承包商可以索赔<strong>成本</strong>。</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pmer.org/fidic99%e7%b4%a2%e8%b5%94%e6%9d%a1%e6%ac%be%e6%b1%87%e6%80%bb.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3</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JCT管理体系简介（ZZ）</title>
		<link>http://www.pmer.org/jct%e7%ae%a1%e7%90%86%e4%bd%93%e7%b3%bb%e7%ae%80%e4%bb%8b%ef%bc%88zz%ef%bc%89.html</link>
		<comments>http://www.pmer.org/jct%e7%ae%a1%e7%90%86%e4%bd%93%e7%b3%bb%e7%ae%80%e4%bb%8b%ef%bc%88zz%ef%bc%89.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27 Jan 2010 05:34:43 +0000</pubDate>
		<dc:creator>PM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工程管理]]></category>
		<category><![CDATA[fidic]]></category>
		<category><![CDATA[ICE]]></category>
		<category><![CDATA[JCT合同]]></category>
		<category><![CDATA[国际工程合同]]></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pmer.org/?p=1423</guid>
		<description><![CDATA[1. JCT合同体系的由来 JCT全称为The Joint Contracts Tribunal，这是一个由十几家英国与建筑有关的协会组成的民间组织，包括如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RIBA）、英国皇家注册测量师学会（RICS）、英国咨询工程师协会、建筑业主联合会（Building Employers Confederation），以及地方当局负责人和分包商的代表等，JCT合同的文本都是由这一组织起草的。JCT合同的核心文本是《建筑合同格式文本》（The Standard Form of Building Contract）。这一合同的最早文本制定于19世纪末，经过近一个世纪的修改，最新的文本是1998年文本。JCT合同主要适用于传统的房屋建造工程。围绕着《建筑合同格式文本》，JCT制定了其他五个不同的文本，以供不同业主在不同项目中使用。 2. JCT合同体系的分类及组成 a.合同组成： JCT合同主要是由主合同、副合同及担保书三部分组成的。 b.合同分类： JCT合同的最早版本可以追溯到1902年第一版JCT合同条款，现在国际上应用较为广泛的包括以下合同版本：JCT98(传统格式)&#8212;6个版本、含承包方设计的JCT98、中间合同（IFC98）、小型工程合同（MW98）、JCT管理合同1998、JCT建筑管理系统2002、JCT标准条款合同1998、JCT业主合同等。 3. JCT合同体系的优缺点 a.优点： 由于JCT合同文本是由建筑业各参与方经过反复讨论，并由他们各自在JCT的代表同意后颁发的，因此JCT合同文本已充分考虑了各方利益的平衡。在某项工程采用JCT合同文本后，一方面双方无须再就通用条款进行谈判，只需对专用条款进行商谈，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在管理合同之时，何方违反合同通常比较容易确定，便于及时处理违约问题。这对于一般来说标的物巨大、工程时间较长、参与方众多并且运作复杂的建筑业界来说非常重要。JCT合同文本最初在英国及英联邦地区使用，由于其历史悠久、相对成熟，应用的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目前已成为全世界著名的建筑业合同文本之一。 b.缺点： JCT合同文本要在中国使用确实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英国合同法属于普通法系，而我国合同法更接近于大陆法系，这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与实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从中也折射出两种法律文化方面的差异；JCT合同文本中建筑师地位独特与传统上建筑师可从事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有关，而在中国建筑师通常只限于作设计工作；JCT合同文本主要是用于建筑师处于重要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而对于结构工程师和设备工程师处于主要地位的其他土木工程，则需要作相适当的修改或调整。 4.其他国际流行合同体系 a. FIDIC 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enieurs-Conseils）的法文缩写。1999年，FIDIC出版了四个新的合同版本：《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工程设备和设计一建筑合同条件》 (新黄皮书)、《设计、采购及建造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 (银皮书)及《简短格式合同》（Short Form of Contract）（绿皮书）。尽管FIDIC曾有红皮书和黄皮书，但新出版的四个版本都注明是1999年第一版，表示不同于以前的版本。 新版式的FIDIC合同旨在适应现代建筑工程的特点。原红皮书主要适用于传统的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设计方设计、由承包商负责施工的土木工程项目（如公路、桥梁等）。原黄皮书主要适用于传统的由承包商负责设计、设备供应及安装的机械和电力安装工程（如电厂的设备安装）。现代化的工程项目需要承包商提供更广泛的服务，集土木工程、房屋建造及机构设备安装工程于一身。为适应这需要，新版的红、黄皮书的适用范围明显扩大了。概括地说，新红皮书适用于由业主或由业主委托设计方设计、承包商负责施工（或施工加少量设计）的土木工程及房屋建筑项目。新黄皮书则适用于由承包商负责设计及施工的房屋建造、土木工程及其机械设备安装。 b. ICE ICE合同 通常是指由ICE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The Institution of Civil Engineers）制定的《土木工程格式合同》（Standard Form of Civil Engineering Contract）。ICE合同的第一版于1945年出版，最新版是1999年的第7版。ICE合同是一个按实际工程量和事先商定的工程量单价计付工程款的合同。ICE合同是JCT合同不同的计价方式反映出人们对房屋建筑工程及土建工程不同特点的理解。土建合同（常用于基础建筑项目），因考虑到工程中（特别是涉及地下工程时）存在着较多的不确定因素，所以常常是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工程价格。ICE合同只有一个文本。但ICE近年来陆续出版了适用于不同项目的合同文本，如1993年正式出版的可用于各种合同价格支付方式的总包合同（New Engineering Contract），及1991年出台1994年修改的小型工程格式合同。 c. AIA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1. JCT合同体系的由来</strong></p>
<p>JCT全称为The Joint Contracts Tribunal，这是一个由十几家英国与建筑有关的协会组成的民间组织，包括如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RIBA）、英国皇家注册测量师学会（RICS）、英国咨询工程师协会、建筑业主联合会（Building Employers Confederation），以及地方当局负责人和分包商的代表等，JCT合同的文本都是由这一组织起草的。JCT合同的核心文本是《建筑合同格式文本》（The Standard Form of Building Contract）。这一合同的最早文本制定于19世纪末，经过近一个世纪的修改，最新的文本是1998年文本。JCT合同主要适用于传统的房屋建造工程。围绕着《建筑合同格式文本》，JCT制定了其他五个不同的文本，以供不同业主在不同项目中使用。<span id="more-1423"></span></p>
<p><strong>2. JCT合同体系的分类及组成</strong></p>
<p>a.合同组成：</p>
<p>JCT合同主要是由主合同、副合同及担保书三部分组成的。</p>
<p>b.合同分类：</p>
<p>JCT合同的最早版本可以追溯到1902年第一版JCT合同条款，现在国际上应用较为广泛的包括以下合同版本：JCT98(传统格式)&#8212;6个版本、含承包方设计的JCT98、中间合同（IFC98）、小型工程合同（MW98）、JCT管理合同1998、JCT建筑管理系统2002、JCT标准条款合同1998、JCT业主合同等。</p>
<p><strong>3. JCT合同体系的优缺点</strong></p>
<p>a.优点：</p>
<p>由于JCT合同文本是由建筑业各参与方经过反复讨论，并由他们各自在JCT的代表同意后颁发的，因此JCT合同文本已充分考虑了各方利益的平衡。在某项工程采用JCT合同文本后，一方面双方无须再就通用条款进行谈判，只需对专用条款进行商谈，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在管理合同之时，何方违反合同通常比较容易确定，便于及时处理违约问题。这对于一般来说标的物巨大、工程时间较长、参与方众多并且运作复杂的建筑业界来说非常重要。JCT合同文本最初在英国及英联邦地区使用，由于其历史悠久、相对成熟，应用的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目前已成为全世界著名的建筑业合同文本之一。</p>
<p>b.缺点：</p>
<p>JCT合同文本要在中国使用确实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英国合同法属于普通法系，而我国合同法更接近于大陆法系，这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与实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从中也折射出两种法律文化方面的差异；JCT合同文本中建筑师地位独特与传统上建筑师可从事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有关，而在中国建筑师通常只限于作设计工作；JCT合同文本主要是用于建筑师处于重要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而对于结构工程师和设备工程师处于主要地位的其他土木工程，则需要作相适当的修改或调整。</p>
<p><strong>4.其他国际流行合同体系</strong></p>
<p>a. FIDIC</p>
<p>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enieurs-Conseils）的法文缩写。1999年，FIDIC出版了四个新的合同版本：《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工程设备和设计一建筑合同条件》 (新黄皮书)、《设计、采购及建造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 (银皮书)及《简短格式合同》（Short Form of Contract）（绿皮书）。尽管FIDIC曾有红皮书和黄皮书，但新出版的四个版本都注明是1999年第一版，表示不同于以前的版本。</p>
<p>新版式的FIDIC合同旨在适应现代建筑工程的特点。原红皮书主要适用于传统的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设计方设计、由承包商负责施工的土木工程项目（如公路、桥梁等）。原黄皮书主要适用于传统的由承包商负责设计、设备供应及安装的机械和电力安装工程（如电厂的设备安装）。现代化的工程项目需要承包商提供更广泛的服务，集土木工程、房屋建造及机构设备安装工程于一身。为适应这需要，新版的红、黄皮书的适用范围明显扩大了。概括地说，新红皮书适用于由业主或由业主委托设计方设计、承包商负责施工（或施工加少量设计）的土木工程及房屋建筑项目。新黄皮书则适用于由承包商负责设计及施工的房屋建造、土木工程及其机械设备安装。</p>
<p>b. ICE</p>
<p>ICE合同 通常是指由ICE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The Institution of Civil Engineers）制定的《土木工程格式合同》（Standard Form of Civil Engineering Contract）。ICE合同的第一版于1945年出版，最新版是1999年的第7版。ICE合同是一个按实际工程量和事先商定的工程量单价计付工程款的合同。ICE合同是JCT合同不同的计价方式反映出人们对房屋建筑工程及土建工程不同特点的理解。土建合同（常用于基础建筑项目），因考虑到工程中（特别是涉及地下工程时）存在着较多的不确定因素，所以常常是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工程价格。ICE合同只有一个文本。但ICE近年来陆续出版了适用于不同项目的合同文本，如1993年正式出版的可用于各种合同价格支付方式的总包合同（New Engineering Contract），及1991年出台1994年修改的小型工程格式合同。</p>
<p>c. AIA</p>
<p>AIA是美国建筑师学会（The American Institute of Architects）的简称。该学会作为建筑师的专业社团已经有近140年的历史，成员总数达56000名，遍布美国及全世界。AIA出版的系列合同文件在美国建筑业界及国际工程承包界，特别在美洲地区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应用广泛。</p>
<p>AIA系列合同文件分为A、B、C、D、G等系列，其中A系列是用于业主与承包商的标准合同文件，不仅包括合同条件，还包括承包商资格申报表，保证标准格式，B系列主要用于业主与建筑师之间的标准合同文件，其中包括专门用于建筑设计、室内装修工程等特定情况的标准合同文件。C系列主要用于建筑师与专业咨询机构之间的标准合同文件。D系列是建筑师行业内部使用的文件。G系列是建筑师企业及项目管理中使用的文件。</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pmer.org/jct%e7%ae%a1%e7%90%86%e4%bd%93%e7%b3%bb%e7%ae%80%e4%bb%8b%ef%bc%88zz%ef%bc%89.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1</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最近看了一个合同，开眼了</title>
		<link>http://www.pmer.org/%e6%9c%80%e8%bf%91%e7%9c%8b%e4%ba%86%e4%b8%80%e4%b8%aa%e5%90%88%e5%90%8c%ef%bc%8c%e5%bc%80%e7%9c%bc%e4%ba%86.html</link>
		<comments>http://www.pmer.org/%e6%9c%80%e8%bf%91%e7%9c%8b%e4%ba%86%e4%b8%80%e4%b8%aa%e5%90%88%e5%90%8c%ef%bc%8c%e5%bc%80%e7%9c%bc%e4%ba%86.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23 Jan 2010 15:04:07 +0000</pubDate>
		<dc:creator>PM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海外工程]]></category>
		<category><![CDATA[fidic]]></category>
		<category><![CDATA[合同]]></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pmer.org/?p=1418</guid>
		<description><![CDATA[今天看了个合同，是基于FIDIC99版的施工合同条件，但是每一个条款都做了修改，列举一些主要的，让大家看看咨询师改的水平如何： 1、投标保函有可转让条款，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业主可以自动延长期限365天。保函适用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未规定适用国际商会的第458号文。 2、除了保函，承包商母公司要出具担保协议，主要分包商要出具保证协议。 3、预付款不高，没有材料预付款。 4、合同规定，承包商需要核实业主文件，并且业主文件的错误、冲突和歧义为承包商风险，不能索赔。 5、合同规定setting out为承包商责任。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为承包商责任。 6、合同规定承包商要对现场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8. 合同第4.7款规定“setting out”为承包商的责任，建议协商此项责任由业主承担。 9. 合同明确规定承包商未收到预付款也要开工，未规定业主不支付预付款的责任。 10. 合同的第8款规定了承包商在签合同后的14天要提交总进度计划。而且在承包商没有提交满足业主要求的总进度计划的情况下，业主可以暂扣50%的预付款。 11. 还规定如果有业主和承包商的同期延误，承包商不能索赔工期。 12. 工期罚款每天70万和150万美金，前面一段时间是70万，后面是150万美金。除了工期罚款，还要支付延误时业主雇员和咨询师的费用。 13. 暂停超过半年，经过业主代表同意，才能视为本部分工程取消。 14. 对于劳动力、材料的价格上涨任何情况下不能调整合同价。 15. 保留金10%，在拿到履约证书后才退还。 16. 规定任何情况下承包商不能暂停施工，付款延误半年后，承包商通知业主14天后可以终止合同。 17. 极端恶劣天气、政府行为等都不是不可抗力事件。所有不可抗力事件只能索赔工期不能索赔费用。 18. 不可抗力延续超过一定时间或累计超过一定时间，业主可以解除合同，承包商不能选择解除合同。 19. 索赔通知发出的期限为7天。索赔上限为合同额10%。由于合同中提到的当地的一个机构造成的延误，90天以内的工期延误不能索赔费用。 20. 仲裁机构为当地机构。]]></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align="left">今天看了个合同，是基于FIDIC99版的施工合同条件，但是每一个条款都做了修改，列举一些主要的，让大家看看咨询师改的水平如何：</p>
<p align="left">1、投标保函有可转让条款，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业主可以自动延长期限365天。保函适用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未规定适用国际商会的第458号文。<span id="more-1418"></span></p>
<p align="left">2、除了保函，承包商母公司要出具担保协议，主要分包商要出具保证协议。</p>
<p align="left">3、预付款不高，没有材料预付款。</p>
<p align="left">4、合同规定，承包商需要核实业主文件，并且业主文件的错误、冲突和歧义为承包商风险，不能索赔。</p>
<p align="left">5、合同规定setting out为承包商责任。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为承包商责任。</p>
<p align="left">6、合同规定承包商要对现场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p>
<p>8. 合同第4.7款规定“setting out”为承包商的责任，建议协商此项责任由业主承担。</p>
<p>9. 合同明确规定承包商未收到预付款也要开工，未规定业主不支付预付款的责任。</p>
<p>10. 合同的第8款规定了承包商在签合同后的14天要提交总进度计划。而且在承包商没有提交满足业主要求的总进度计划的情况下，业主可以暂扣50%的预付款。</p>
<p>11. 还规定如果有业主和承包商的同期延误，承包商不能索赔工期。</p>
<p>12. 工期罚款每天70万和150万美金，前面一段时间是70万，后面是150万美金。除了工期罚款，还要支付延误时业主雇员和咨询师的费用。</p>
<p>13. 暂停超过半年，经过业主代表同意，才能视为本部分工程取消。</p>
<p>14. 对于劳动力、材料的价格上涨任何情况下不能调整合同价。</p>
<p>15. 保留金10%，在拿到履约证书后才退还。</p>
<p>16. 规定任何情况下承包商不能暂停施工，付款延误半年后，承包商通知业主14天后可以终止合同。</p>
<p>17. 极端恶劣天气、政府行为等都不是不可抗力事件。所有不可抗力事件只能索赔工期不能索赔费用。</p>
<p>18. 不可抗力延续超过一定时间或累计超过一定时间，业主可以解除合同，承包商不能选择解除合同。</p>
<p>19. 索赔通知发出的期限为7天。索赔上限为合同额10%。由于合同中提到的当地的一个机构造成的延误，90天以内的工期延误不能索赔费用。</p>
<p>20. 仲裁机构为当地机构。</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pmer.org/%e6%9c%80%e8%bf%91%e7%9c%8b%e4%ba%86%e4%b8%80%e4%b8%aa%e5%90%88%e5%90%8c%ef%bc%8c%e5%bc%80%e7%9c%bc%e4%ba%86.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8</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关于FIDIC99版“15.1 Notice to correct”应对之探讨</title>
		<link>http://www.pmer.org/%e5%85%b3%e4%ba%8efidic99%e7%89%88%e2%80%9c151-notice-to-correct%e2%80%9d%e5%ba%94%e5%af%b9%e4%b9%8b%e6%8e%a2%e8%ae%a8.html</link>
		<comments>http://www.pmer.org/%e5%85%b3%e4%ba%8efidic99%e7%89%88%e2%80%9c151-notice-to-correct%e2%80%9d%e5%ba%94%e5%af%b9%e4%b9%8b%e6%8e%a2%e8%ae%a8.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01 Dec 2008 19:05:59 +0000</pubDate>
		<dc:creator>PMER</dc:creator>
				<category><![CDATA[工程管理]]></category>
		<category><![CDATA[fidic]]></category>
		<category><![CDATA[国际工程]]></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pmer.org/?p=260</guid>
		<description><![CDATA[这篇短文是我在筑龙网上发的一个帖子，顺便也拷贝到这里。 在过去的几年中，中国的海外工程项目膨胀很快，但是由于很多不具备做海外项目的公司盲目进入一些市场，也带来很多的风险，在最近的几年中， 我已经屡次听说中国的工程承包公司被业主终止合同的例子。在FIDIC99中，业主终止合同的规定是在第15款，其中第15.2规定了业主可以终止合同的根据，而第15.5款就规定了相应赔偿事宜。15.3和15.4是规定了付款和估价。由于目前中国工程公司在海外项目中的风险的逐渐凸显，所以可能接下来用到fidic99的15.1条款的机会会多起来，所以在这里就随便说两句。为什么这里特别提到了是15.1款的notice to correct。因为这是在业主终止合同前，业主往往会采用的一个条款，特别是针对我们这里说的由于承包商自身管理水平较差，不具备实施海外工程的情况。 我们看fidic99 第15.2 业主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况，共有a、b、c、d、e、f，其中第f条是说贿赂之类的，这个一般用的不会太多，除非是在特殊情况下，e是说破产的，现在我倒是听说过一次业主破产的得了，对于中国的海外承包商，倒还没有破产的呢，虽然赔惨的不少。对于整体分包的，我也见过一个了，不过业主竟然没有终止合同。关于没有提供履约保函，这个一般是发生在项目的开始。除去这些，我们可以看到在过程中，除了notice to correct，还有就是可以直接引用b和c，但是我们看这两个条款，其实和notice to correct中的说的很大程度上是重迭的，所以在过程中，如果承包商实施不力，即便是业主可以引用到b和c，通常他也会发第15.1中的notice，这样他可以在合同上更有利。 第15.1款的notice是说业主可以在承包商未根据合同履行任何义务，则可以发此通知，这里的说的很不具体，但是实际上，我们在过程中，承包商不能履行合同，最常见的无非是两个，第一个是进度极为缓慢，第二个就是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而实际上，最常见的当然还是第一个了，进度缓慢。 在工程实践中，一般业主发notice to correct时可能是这样一些情况： 1. 进度严重延误，但是其中可能既有承包商的，也有业主的，承包商可能也已经发了一些索赔报告，但是业主批的很少（虽然大家都说公平，但是实际中往往还是互相推诿责任），业主在信里一般的结构是，一是列出承包商进度的缓慢，二是列出承包商质量上等一些问题，最后要求承包商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当然，一般出了问题，给的这个时间是很难完成的。一般在发这个notice的时候，业主提前就会有一些动作，我们知道，一般在承包商进度非常缓慢的时候，业主会要求承包商提交修订的计划，但是当延误比较严重时，承包商更新计划往往很困难，在此同时，业主可能也会发一系列的信，主要是说承包商的进度缓慢。其次，为了加强证据，业主也会同时说承包商进度缓慢，比如，我知道的一个项目，业主在发notice to correct前，就发了一系列的NCR，之后果然发了notice to correct。 当承包商和业主之间都存在延误，并且承包商已经发了一些索赔通知和报告时，承包商在遇到这种情况，就应该提出事实，提出已经发的索赔事项，指出业主也导致了延误，并要求业主对于业主承担风险的事项给予EOT，当然对于自己的延误也不能完全回避，并提出能够弥补的方案。 2. 另外一种情况，可能延误等原因都是业主造成的，但是业主推诿，不仅不给予EOT，还威胁承包商要终止合同。这时候承包商当然是摆出证据，指出是业主的原因，并要求业主尽快给予工期和费用的补偿。从这一点上说，承包商在过程中注意收集证据，及时的发出索赔通知等也是非常重要的，否则的话，本来不是自己的错误，还要给倒打一耙。 Newnody网友在一份回信的帖子里面引用了一份他们发给业主的信函，虽然这份信函是针对fidic87中的46.1条款的回信，但是情况和回notice to correct的信非常类似，我就引用一下： Subject: Recovery Programme and Requests for Extensions of Time Dear Sir， We refer to the following exchange of letters between us relating to slow rate of progress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这篇短文是我在筑龙网上发的一个帖子，顺便也拷贝到这里。</p>
<p>在过去的几年中，中国的海外工程项目膨胀很快，但是由于很多不具备做海外项目的公司盲目进入一些市场，也带来很多的风险，在最近的几年中，</p>
<p><span id="more-260"></span>我已经屡次听说中国的工程承包公司被业主终止合同的例子。在FIDIC99中，业主终止合同的规定是在第15款，其中第15.2规定了业主可以终止合同的根据，而第15.5款就规定了相应赔偿事宜。15.3和15.4是规定了付款和估价。由于目前中国工程公司在海外项目中的风险的逐渐凸显，所以可能接下来用到fidic99的15.1条款的机会会多起来，所以在这里就随便说两句。为什么这里特别提到了是15.1款的notice to correct。因为这是在业主终止合同前，业主往往会采用的一个条款，特别是针对我们这里说的由于承包商自身管理水平较差，不具备实施海外工程的情况。</p>
<p><!--more-->我们看fidic99 第15.2 业主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况，共有a、b、c、d、e、f，其中第f条是说贿赂之类的，这个一般用的不会太多，除非是在特殊情况下，e是说破产的，现在我倒是听说过一次业主破产的得了，对于中国的海外承包商，倒还没有破产的呢，虽然赔惨的不少。对于整体分包的，我也见过一个了，不过业主竟然没有终止合同。关于没有提供履约保函，这个一般是发生在项目的开始。除去这些，我们可以看到在过程中，除了notice to correct，还有就是可以直接引用b和c，但是我们看这两个条款，其实和notice to correct中的说的很大程度上是重迭的，所以在过程中，如果承包商实施不力，即便是业主可以引用到b和c，通常他也会发第15.1中的notice，这样他可以在合同上更有利。</p>
<p>第15.1款的notice是说业主可以在承包商未根据合同履行任何义务，则可以发此通知，这里的说的很不具体，但是实际上，我们在过程中，承包商不能履行合同，最常见的无非是两个，第一个是进度极为缓慢，第二个就是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而实际上，最常见的当然还是第一个了，进度缓慢。</p>
<p>在工程实践中，一般业主发notice to correct时可能是这样一些情况：</p>
<ul>
<li>1. 进度严重延误，但是其中可能既有承包商的，也有业主的，承包商可能也已经发了一些索赔报告，但是业主批的很少（虽然大家都说公平，但是实际中往往还是互相推诿责任），业主在信里一般的结构是，一是列出承包商进度的缓慢，二是列出承包商质量上等一些问题，最后要求承包商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当然，一般出了问题，给的这个时间是很难完成的。一般在发这个notice的时候，业主提前就会有一些动作，我们知道，一般在承包商进度非常缓慢的时候，业主会要求承包商提交修订的计划，但是当延误比较严重时，承包商更新计划往往很困难，在此同时，业主可能也会发一系列的信，主要是说承包商的进度缓慢。其次，为了加强证据，业主也会同时说承包商进度缓慢，比如，我知道的一个项目，业主在发notice to correct前，就发了一系列的NCR，之后果然发了notice to correct。</li>
</ul>
<p>当承包商和业主之间都存在延误，并且承包商已经发了一些索赔通知和报告时，承包商在遇到这种情况，就应该提出事实，提出已经发的索赔事项，指出业主也导致了延误，并要求业主对于业主承担风险的事项给予EOT，当然对于自己的延误也不能完全回避，并提出能够弥补的方案。</p>
<ul>
<li>2. 另外一种情况，可能延误等原因都是业主造成的，但是业主推诿，不仅不给予EOT，还威胁承包商要终止合同。这时候承包商当然是摆出证据，指出是业主的原因，并要求业主尽快给予工期和费用的补偿。从这一点上说，承包商在过程中注意收集证据，及时的发出索赔通知等也是非常重要的，否则的话，本来不是自己的错误，还要给倒打一耙。</li>
</ul>
<p>Newnody网友在一份回信的帖子里面引用了一份他们发给业主的信函，虽然这份信函是针对fidic87中的46.1条款的回信，但是情况和回notice to correct的信非常类似，我就引用一下：</p>
<p>Subject: Recovery Programme and Requests for Extensions of Time</p>
<p>Dear Sir，</p>
<p>We refer to the following exchange of letters between us relating to slow rate of progress and Recovery Programme， and would like to remind you once again that based on our six submission for requests for Extensions of Time alone i.e. EOT1 xxx to EOT 6 xxx， we are entitled to an Extension of Time with costs of 200 days. To date， after approximately 4 months since our last submission， we have yet to receive your confirmation of our entitlement.</p>
<p>In the absence of the above， and as instructed by your good-self， we have produced a recovery programme showing a revised completion date of xxxx.</p>
<p>Please note that the revised completion date was not an agreed one as you had insisted that the original contract completion date to be adhered to. This revised date resulted from a discussion with your good-self in an attempt to arrive at a more realistic recovery schedule.</p>
<p>We must bring to your attention that although we shall make every effort to meet the revised completion date which falls far short of our contractual entitlement， this date does not imply in any way neither a waiver of our rights for Extensions of Time nor is it a contractual commitment by us to complete by this date.</p>
<p>In the light of the above， your warnings of a slow rate of progress and your threats of taking further action against us are not contractually tenable.</p>
<p>We would therefore urge you to fulfill your contractual obligations by confirming our EOT entitlements to enable us in turn to fulfill our obligations.</p>
<p>In the event that you still require us to complete by the original or revised completion date shown in the recovery programme， irrespective of our entitlements to extensions of time， we will need your clear instructions in writing to accelerate our works， and reach agreement with the Employer on our acceleration costs prior to proceeding.</p>
<p>针对这份信，承包商遇到的情况就是由于种种原因，也许是承包商的，也许是业主的，至少承包商认为是业主的原因，然后承包商就发了很多索赔，结果业主不批，后来又引用了46.1条款给业主发信，在fidic87中46.1条款的作用很类似fidic99的15.1，也是业主可以用来终止合同的前提之一。这里承包商回的就比较强硬。</p>
<p>3．第三种情况就是承包商就是基本上都是承包商的问题了，这个时候，就只有老老实实的，然后提出能够弥补的方案，尤其是在通知期内，要显示出自己还是能够履约的，即使有点问题，毕竟还是可以接受的。</p>
<p>上面说了半天，基本上还是比较空的，因为对于这种事情，最重要的就是将过程中的信函了等等文件引述出来，这样才会有血有肉，否则就是空谈了，可惜，我没法将信函弄上来，因为要弄上来，我还得改半天，实在是没有时间了。无论如何，就算抛砖引玉吧，如果大家有兴趣的话呢，就讨论讨论。</p>
<p>我说到终止合同条款，上面说了进度，并把它当成了主要的原因，确实是太过空泛了一点，就从最终表现上来说，一般来说除了进度就是质量，不过这只是很空的一句话，如果分析后面具体的原因，那就多了去了，就以我知道的一个项目，涉及到的因素就有设计问题、材料不能满足要求、现场劳动力的问题等各种各样的原因促成的。</p>
<p>关于这个条款的处理，我上面只说了一半了，因为昨天实在是困了。实际上一旦遇到这种情况，通常很少完全是业主的问题，当然一般也不可能完全是承包商的问题，总是两个都有些问题的，不过一般我倾向于还是承包商的问题多一点的，因为从概率上说也是这样的。</p>
<p>在这种状况下，通常很少能在合同范畴内就解决掉的，往往最后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经过谈判、妥协，最后形成一个新的协议，业主给承包商补点钱，工期放长点，承包商也要承担不少的损失，总之，这就是我常说的，最终是经济决定一切。</p>
<p>为了在最终的谈判中处于有利的地位，承包商应该做充分的准备，我现在能想到的有：</p>
<p>1. 首先要尽可能估计业主的真正的想法，当业主根据第15.1条款发函时，可能其想法有各种各样，可能他只是想吓唬一下承包商，让他以后的工作中抓紧一点。或者是他真的是给承包商一个期限，看看承包商能否很快有所改善，以决定下一步如何进行。或者是业主已经对承包商忍无可忍了，已经准备好了将承包商踢出场了。</p>
<p>对于上面的各种情况，承包商是要采取不同的对策的，比如对于第一种情况，承包商就要利用业主的心理，为自己争取尽量多的利益，但是假如业主是已经想要把你踢出去了，考虑就不同了，如果你被踢出对你是很不利的，可能就是要尽量改善表现，并且不能提太苛刻的条件，尽量改变业主的想法，不要被踢出项目了。对于不同的情况，必须要采用正确的对策。比如某个项目，承包商确实做的不够理想，但是业主知道如果将承包商踢出去自己的损失更大，而且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可能业主也会打算给承包商一些补偿了，不过怎么也要吓唬吓唬他，要把他踢出场，可是这个时候承包商如果会错了意，以为业主真的已经是忍无可忍了，所以一点条件也不敢提。当然如果业主已经忍无可忍了，你还跟他要这要那的，你就是逼它踢你出场了。</p>
<p>其实这就是业主和承包商的一个博弈了，而且是信息不完全的博弈，在这个博弈中，你越是明白对方的信息，就越占有优势。</p>
<p>2. 第二点就是如何谈判的问题了，对于谈判，我以前一直以为是不重要的，因为我觉得每个人都已经知道事情的状况，也知道了每一种决策的经济后果了，所以到了谈判桌上，其实他都已经想好了，所以谈判并不会起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后来的一些事情使我改变了想法，其实很多人对于一些事情的理解并不是那么理性的、全面的，或者用一个比较有文化的词就是人们的信息是不完全的，所以谈判的过程就是一个信息的传达过程，并让对方相信你传达的信息是有效的。</p>
<p>就以这个帖子提到的情况而言，pmer已经提到了一旦终止合同的种种不利后果，大部分情况下，即使是另外一方实施的很不好，终止合同比不终止的损失更大，所以即便你后悔的肠子都青了，早知道就不跟对方合作了，可是可能还是要给对方一些补偿，并继续干下去。不过这是基于双方都能清楚的理解这种状况，可能有时有些人并不能完全理解这种情形，可能某个业主头脑一热，非要把承包商赶出现场，而根本没算计到他会损失那么多，这个时候谈判的信息传递作用就很重要，作为一个承包商，就要采取手段，使业主相信如果他选择将承包商踢出场，将对他自己造成极大的损失，要提供充分的数据估计，比如他重新找承包商会耗费的时间，新的承包商的价格，由于延长时间增加的专业服务费用，损失的租金，当然你要给他再扣除一下他能从你身上得到的补偿，比如扣了你的保函，扣了你在现场一些设备，材料等。</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pmer.org/%e5%85%b3%e4%ba%8efidic99%e7%89%88%e2%80%9c151-notice-to-correct%e2%80%9d%e5%ba%94%e5%af%b9%e4%b9%8b%e6%8e%a2%e8%ae%a8.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channel>
</rss>
